各部门:
为认真贯彻《大连理工大学城市学院招标管理办法(试行)》(大工城发[2008]46号),完善学院招标事项决策机制,现对招标工作机构成员调整如下:
招标事项是指学院对单项预算金额在5万元人民币以上(含5万元)的仪器设备、建设工程和维修工程通过招标等方式进行采购或实施的事项。
招标委员会是学院招标事项的决策机构,成员如下:
主任:匡国柱
成员:郭玉铸 张明君 杨斌 沈海龙 战军 宋辉
招标委员会成员在讨论招标事项时,若意见不一致,则投票表决,少数服从多数;若票数相同,则由招标委员会主任最终决定。
招标委员会下设招标办公室和招标监审组。招标办公室是招标工作的组织机构,成员如下:
主任:宋辉(兼)
成员:孙博 王辉
招标监审组是招标组织工作的监督机构,成员如下:
主任:杨斌(兼)
成员:大连理工大学审计处代表1名,大连理工大学监察处代表1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