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
根据辽宁省征兵办、辽宁省教育厅、辽宁省公安厅、辽宁省民政厅《关于进一步做好从全日制高等学校在校学生中征集新兵工作的暂行规定》(辽征发[2002]9号)文件精神,为规范城市学院应征入伍学生学业管理,经学院研究制定《大连理工大学城市学院应征入伍学生学业管理办法》(见附件),现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
附件:大连理工大学城市学院应征入伍学生学业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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