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党支部:
为了加强对预备党员和入党积极分子的管理、教育和培养,提高预备党员和入党积极分子的综合素质,确保党员质量,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学院制定《大连理工大学城市学院预备党员管理条例》和《大连理工大学城市学院学生入党积极分子管理办法》,现予印发,望各党支部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1.大连理工大学城市学院预备党员管理条例
2.大连理工大学城市学院学生入党积极分子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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