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
为加强学院学术科研工作制度建设,规范学术行为,维护学术诚信,根据教育部《高等学校预防与处理学术不端行为办法》等法律法规,结合学院实际,学院制定了《大连理工大学城市学院预防和处理学术不端行为实施细则》。现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
附件:
1.大连理工大学城市学院预防和处理学术不端行为实施细则
2.高等学校预防与处理学术不端行为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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