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
根据《辽宁省教育厅关于学习贯彻<关于实行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辽教发[2018]29号)文件要求,健全教育系统法治宣传教育机制,落实教育系统普法责任,学院决定成立大连理工大学城市学院法治宣传教育领导小组,名单如下:
组 长: 郭玉铸、匡国柱
副 组 长: 杨 斌、沈海龙
成员单位: 学院办公室、组宣部、学生工作部、团委、网络信息中心
领导小组办公室及普法工作机构设在学院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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