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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验收精品课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0-10-20    作者:         点击:

各分院、各部门: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打造金课淘汰水课的要求,进一步提高课程建设水平,促进人才培养质量的提高,根据我院课程建设工作的安排和今年防疫期间课程教学的情况,学院决定组织验收精品课,具体事宜如下:

一、验收范围

各单位纳入精品课建设计划的课程,且在上半年已实施网上授课,专家测评为良好以上、学生测评为优秀的课程。

虽列入单位课程建设计划,但上半年没实施网上授课的暂不验收;已被评为学院精品课或已推荐为省级一流课程的不再申报。

二、验收数量

验收10门。

已向省里推荐为一流课程的测绘学基础虚拟仿真实训平台、建筑形式与空间设计理论、风景园林设计基础(二)等三门课程属于今年验收的精品课。

三、基本要求

1.课程负责人应具有高级职称,或教研室主任,或教学表现突出的讲师(上一年度专家、学生测评成绩有三项优秀及以上)。

2.教学团队成员应是该课程的主讲教师或专业带头人,2—5人;近两年本门课程教学的学生、专家测评成绩均为良好以上;或近两年里课程负责人被评为优秀主讲教师。

3.每名教师仅可参加一门本次验收的精品课。

4.各教学单位限报一门。专业数超过4个的分院,根据课程建设规划可增加一门。

5.已建成课程网站或者网上教学平台。已上网完整的教学文件、教学资源,学生可以通过校园网或链接学习本课程。

6.有较好的教学效果。如学生参加省级以上学科竞赛并取得较好成绩;学生参加创新创业大赛取得较好成绩;学生省级以上统考取得较好成绩;指导学生发表论文或征文比赛获奖;学生考取研究生人数不断提高。(本条不作为硬性条件)

7.教学团队成员近两年无教学事故。

四、申报程序

以分院、部、中心为单位组织申报,填写《大连理工大学城市学院精品课程建设课题申报表》。  

分院、部、中心根据《大连理工大学城市学院精品课程建设评审指标》进行初评并向学院推荐。  

五、报送材料

1.《大连理工大学城市学院精品课程建设课题申报表》纸制版一式二份、电子版一份。

2.报送材料截止至20201030日。

六、验收组织

学院教学工作委员会进行验收,课程负责人展示介绍课程建设成果,各委员根据《大连理工大学城市学院精品课程建设评审指标》进行评分。在验收分数达到合格以上的课程中由高分到低分取前7名。

各单位要认真组织申报,严格审核把关,按时完成推荐工作。

附件1:《大连理工大学城市学院精品课程建设课题申报表》

附件2:《大连理工大学城市学院精品课程建设评审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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