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体师生员工: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 2021 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 知》(国办发明电〔2020〕27 号),辽宁省委教育工委、辽宁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形势下学校开学和放假管理工作的通知》(辽委教通〔2021〕9 号),结合中央、教育部、省市、大连理工大学疫情防控部署和学院疫情防控工作需要,现将大连理工大学城市学院2021年国庆节放假安排通知如下:
一、放假时间
国庆节:10月1日至7日放假调休,共7天。9月26日(星期日)、10月9日(星期六)上班。
二、调课安排
9月26日(星期日)补上10月6日(星期三)的课程,10月9日(星期六)补上10月7日(星期四)的课程。
三、放假要求
1.深刻认识当前疫情防控形势。要将疫情防控作为头等大事,压实防控责任,落实“四早”要求,坚决防止松劲情绪和麻痹思想,筑牢校园疫情安全防线。要做好假前安全检查和假期安全管理,及时消除各类安全隐患,确保校园安全稳定和师生健康平安。
2.加强师生出行管理。坚持“学生非必要不离校,教职工非必要不离连”,确需离连的师生员工须严格执行审批程序。不离开学校所在地的,持“辽事通健康通行码”和“国务院客户端防疫行程卡”绿码返校;离开学校所在地、在辽宁省内活动的,持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辽事通健康通行码”和“国务院客户端防疫行程卡”绿码返校;离开学校所在地、且离开辽宁的,按秋季学期返校开学有关规定,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辽事通健康通行码”和“国务院客户端防疫行程卡”绿码返校,返校后须再次进行核酸检测。具体要求以疫情防控指挥部要求为准。学生若离校需报分院审批,学生工作部备案;教职工离连需报学院党委审批,人力资源部备案。
3.从严落实校园疫情防控措施。做好人、物、环境同防和多病共防,加强校园卫生整治和重点场所环境消杀,加强学院后勤保障和食品安全管理。
4. 持续完善应急处置机制。严格做好学院值班值守工作,值班人员应保证通讯畅通,对上级通知、紧急事件等重要工作做到快速处理、及时报告。
5. 假期期间,学院严控大型室内聚集性活动,各分院、学生工作部、团委等部门可根据实际情况适时组织开展优良学风、阳光心理、传统文化等内容的教育活动。
如遇特殊情况需调整放假安排或因国内疫情防控形势变化需调整防控要求,学院将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