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分院、部门:
根据《辽宁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综合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在全省教育系统开展常态化核酸循环抽检工作的通知》(辽疫防总指办〔2021〕229号)《大连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总指挥部综合协调组关于印发全市教育系统常态化核酸循环抽检工作方案的通知》(大疫指综发〔2022〕14号)要求和总体部署,进一步完善学院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维护校园安全稳定,学院特制定《大连理工大学城市学院关于开展常态化核酸循环抽检工作方案》,并报经大连金普新区新型冠状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审批同意。现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
附件:大连理工大学城市学院关于开展常态化核酸循环抽检工作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