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分院、各部门:
根据《大连理工大学城市学院教育教学和实验技术岗位聘任办法》,结合学院实际情况,制定了本实施方案。经2022年5月3日学院党政联席会全体成员审议通过,现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
附件:《大连理工大学城市学院教育教学和实验技术岗位聘任办法2022年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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