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分院、各部门:
为适应学院发展,现结合学院实际情况,修订了《大连理工大学城市学院院领导接访制度》,经2022年10月26日学院党政联席会成员审议通过,现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
附件:大连理工大学城市学院院领导接访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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