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分院、各部门:
为适应学院发展,结合学院实际工作,重新修订了《大连理工大学城市学院公文管理办法》,经2023年3月23日学院党政联席会成员审议通过,现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
附件:大连理工大学城市学院公文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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