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分院、各部门:
为了建立健全学院网络信息管理和运行安全防范监控机制,完善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各司其职的网络信息安全管理体系,切实做好网络信息安全保障工作,根据《网络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经2023年5月15日学院党政联席会成员审议通过,决定成立大连理工大学城市学院网络安全领导小组。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组织结构
组 长:郭玉铸 杨斌
副组长:沈海龙
组 员:陈银萍 暴丰刘学奇赵姝婕
领导小组下设网络安全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网络信息中心
办公室主任:陈银萍
网络安全员:张晓亮刘广超
二、主要职责
(一)网络安全领导小组职责
1.负责统一领导全系统网络安全工作,划分各部门责任分工,听取网络安全工作的情况报告,统筹协调解决全系统网络安全重大问题,审核确定网络安全及信息化建设的重大事项。
2.负责组织贯彻国家、部、省和市关于网络安全的法律法规,政策制度、技术标准等工作要求。
3.负责组织审核确定网络安全战略合作行动计划,明确学院网络安全整体方针及各项网络安全制度建设、宏观规划和重大决策。
4.负责审核确定重大信息化建设方案、实施方案、应急预案。
(二)网络安全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
1.具体按照国家、部、省和市信息化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结合本院实际负责组织落实。
2.负责制定网络安全工作相关的政策、制度及管理办法。
3. 按照领导小组制定的网络安全整体方针、宏观规划和重大决策,负责制定具体规划、建设和实施方案。
4.学院网络安全工作统一归口网络信息中心负责。负责学院应用、数据、平台以及网站等信息化资源整合;总体协调、统一规划建设、负责重大信息化项目的立项、评审工作。
5. 负责组织学院相关人员进行网络安全工作的会议、学习、培训和考察。
各分院、各部门积极落实领导小组的工作要求,统筹、协调、组织和推动网络安全工作开展。
三、工作要求
1.强化领导
网络安全关系国家政治稳定和社会稳定,要充分认识到网络安全保卫工作的重要性和长期性。网络安全领导小组负责学院门户网站建设和信息的审核、发布,组长负总责。
2.各负其责
按照“谁分管,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各领导小组成员要认真履行网络安全管理职责。
3.严格审核
完善学院的信息发布程序,不符合相关规定的信息不得在网上发布。定期巡查门户网站信息,发现不良信息应及时做好记录并按程序上报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