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分院、各部门:
为了进一步规范和完善我院教育教学研究基金课题的管理,学院修订了《大连理工大学城市学院教育教学研究基金课题管理暂行规定》。经2023年6月13日院长办公会审议通过,现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
附件:大连理工大学城市学院教育教学研究基金课题管理暂行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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