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分院、各部门:
为保证重修学生的学习质量及教学工作顺利进行,根据《大连理工大学城市学院大学生学籍及教学管理办法》和《大连理工大学城市学院大学生选课管理办法》等文件要求,学院修订《大连理工大学城市学院大学生重修课程管理办法》。经2023年6月30日教学工作委员会审议通过,现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
附件:大连理工大学城市学院大学生重修课程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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