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分院、各部门: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的意见》(中发〔2016〕31号)和教育部《关于印发< 普通高等学校马克思主义学院建设标准(2023年版)>的通知》(教社科〔2023〕1号)等文件精神,加强学院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科建设,提高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水平、建设高水平的教学科研队伍,现结合学院实际,经2023年9月19日学院党政联席会研究决定:在原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科研部基础上成立马克思主义学院,同时撤销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科研部。
马克思主义学院为学院二级教学单位。统一开设全院思想政治理论课程,统一管理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统一负责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科建设。
根据开设课程下设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概论、思想道德与法治、中国近现代史纲要和形势与政策六个教研室。
特此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