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分院、各部门:
因学院组织机构调整,经学院批准,现启用“大连理工大学城市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及“中共大连理工大学城市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直属支部委员会”印章,自发文之日起启用,同时“大连理工大学城市学院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科研部”“中共大连理工大学城市学院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科研部直属支部委员会”印章停止使用并上交收回。
附件:新旧印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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