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分院、各部门:
为进一步规范学院的招标采购工作,保证招标采购质量,维护学院利益,现将《大连理工大学城市学院采购管理办法》《大连理工大学城市学院采购管理实施细则》《大连理工大学城市学院招标管理办法》进行了修订,经2023年11月28日学院党政联席会审议通过,现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
附件:1.大连理工大学城市学院采购管理办法
2.大连理工大学城市学院采购管理实施细则
3.大连理工大学城市学院招标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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