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
为了做好行政及教辅人员的考核工作,学院决定自2010年9月开始行政及教辅人员实行月度工作报告,请各部门组织所属人员认真填写月度工作报告表并请部门负责人认真审核,当月工作报告表于次月初五个工作日内报人力资源部。
附件:大连理工大学城市学院行政及教辅人员 年 月工作报告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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