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分院:
根据《大连理工大学城市学院学生毕业设计(论文)管理办法(试行)》规定:“每学年第二学期教学工作结束前,各分院确定下一年毕业生的毕业设计(论文)题目及指导教师和学生名单,填报《毕业设计(论文)安排一览表》,报教学管理部审核,经学院院长批准后执行。”结合本学期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实际情况,请各分院将《2011届毕业设计(论文)安排一览表》于11月25日前报送教学管理部审核。
特此通知。
附件:2011届毕业设计(论文)安排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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