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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3届毕业生毕业实践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2-07-06    作者:佚名         点击:

各分院:

为进一步做好2013届毕业生的毕业实践工作,使学生在毕业实践中能够增长才干、提高能力,真正使毕业实践工作起到其应有的作用,特要求如下:

一、各分院在学生进入实践岗位前必须召开动员会议,组织教师和学生认真学习《大连理工大学城市学院学生毕业实践管理办法(试行)》,并严格按文件要求进行毕业实践的管理工作。

二、辅导教师和督导教师要认真履行职责。各分院要组织辅导教师和督导教师定期或不定期通过电话或到实践单位了解学生的毕业实践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同时做好记录。参加毕业实践的学生要按时认真填写《学生毕业实践过程周报表》。毕业实践结束后,招生就业部将对辅导教师和督导教师的相关工作记录和学生毕业实践过程周报表进行抽查。

三、加强对报名考研学生毕业实践的管理。对已报名考研但没有参加研究生升学考试且没有参加毕业实践的学生,按规定不能取得毕业实践学分。

四、赴国外进行毕业实践的学生必须到招生就业部领取和填写《大连理工大学城市学院赴国外毕业实践申请表》,分院院长审核同意并报主管院长审批后方可出国。出国前将入学通知书、签证复印件送招生就业部备案。

五、 更换实践单位的学生要认真填写《更换毕业实践单位豋记表》,并上报督导教师。督导教师要及时将更換毕业实践单位的情况通报招生就业部。

六、招生就业部将到各分院学生的毕业实践单位进行抽查,并将抽查中发现的向题及时通报相关分院。

希望各分院要高度重视2013届毕业生的毕业实践工作,认真贯彻执行《大连理工大学城市学院学生毕业实践管理办法(试行)》,共同努力做好毕业实践工作,为2013届毕业生就业工作打下坚实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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