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及相关部门:
根据学院《关于加强学院网站内容管理的通知》(大工城院办发〔2012〕16号)的安排和学院师资队伍发展的新情况,现组织对师资介绍栏目内容的更新。具体事项与要求如下:
一、介绍对象
将在师资介绍栏目中介绍的教师应为:教学单位和教学辅助单位的在职教师并具有高级职称者;担任行政职务但承担教学任务并具有高级职称者;外籍教师在我院工作一年者;外聘教师具有高级职称且在原单位已退休,又在我校工作一年以上者;客座教授及名誉教授;省级以上优秀教师、教学名师;获国家荣誉称号的教师。
二、介绍内容
教师本人的自然情况、政治面貌、学历、毕业院校与专业、职称、教学经历、科研经历、成果、荣誉、学术职务,工作照。文字控制在100-500字。
三、工作组织
各单位统一组织本单位符合条件的教师撰写介绍内容、提供电子照片,统一汇总成电子文本,于10月26日前报教学研究部。
四、要求
完整展示。各单位应对本单位每位符合条件的教师进行介绍,做到不漏一人;每位教师的介绍内容应全面体现教学和科研成果,做到不漏一项成果。原来已有介绍文字的教师应根据新的发展重新撰写介绍内容,并提供新近的电子照片。
实事求是。师资介绍是面向全院的,更是面向社会的,必须实事求是,各单位要做好审核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