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
根据大连理工大学《推进学校党的建设活动建章立制环节的通知》(大工群办发〔2013〕11号)文件精神和我院教育实践活动实施方案,现就我院推进党的群众教育实践活动“建章立制”环节工作通知如下:
一、提高对建章立制工作的认识
“整改落实,建章立制”是教育实践活动取得实效的关键所在,是从体制机制上解决“四风”问题,对于形成党的群众路线的长效机制,确保教育实践活动善始善终、取信于全院师生至关重要。各部门要坚持以改革精神针对群众反映的问题抓好整改落实,建章立制工作。
二、以改促建,切实加强建章立制工作
要对教育实践活动中征集的群众意见深刻分析原因,抓好整改落实。对本部门制定的规章制度进行一次全面梳理,列出清单、认真做好废、改、立工作,对于实践证明、师生认可的制度,要着力抓好落实;对于不适应密切联系师生,与现行法规制度不一致的要予以修订或废止;对于制度缺位的,要抓紧研究建立新制度,逐步完善学院制度体系。
三、具体要求
各部门要在12月2日前,将本部门制定的规章制度(必须有正式文号)的处理意见(存、废、改、立),制定或修订时间、拟制定或修订时间等(格式详见附件)报学院办公室(电子版)。学院办公室梳理后统一上报大连理工大学。
附件:部门规章制度梳理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