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
根据《辽宁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委托项目主持人所在学校对2012年度辽宁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进行验收的通知》(辽教办发〔2014〕190号),受教育厅委托,学院决定对2012年度辽宁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进行结题验收。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结题验收要求
1.项目负责人需填写《辽宁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结题申请·鉴定书》,提交课题研究最终成果,并提供能证明课题研究成果的公开发表的论文、著作、课件、软件及获奖证书等支撑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2. 学院成立专家组,对结题材料进行验收。
3. 课题结题鉴定结果分为通过验收、暂缓验收和不予验收。
4. 凡项目名称、项目主持人、项目参与人、参与人排序、项目主持人所在学校等情况有所变更的项目,项目主持人需提交说明。
二、结题验收材料
1.《辽宁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结题申请·鉴定书》一式1份(含电子版),后附研究最终成果及佐证材料复印件(一律使用A4纸印制,左侧装订);
2.结题报告一式7份,后附研究最终成果及佐证材料复印件。
3.佐证材料原件:证明课题研究成果的公开发表的论文、著作、课件、软件及获奖证书等支撑材料。
4.结题鉴定汇总表电子版。
三、结题验收时间安排
1.10月29日前项目负责人将申报材料报送教学研究部。
2.10月29日-31日,教学研究部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把审核合格的申报材料转交评审专家审阅。
3. 11月3-6日,评审专家对课题进行验收,提交验收意见。
4.材料报送地点:教学研究部2208房间,咨询电话:065。
附件:
1.辽宁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委托项目主持人所在学校对2012年度辽宁省高等教育本科教学改革研究项目进行验收的通知
2.辽宁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结题申请·鉴定书
3. 辽宁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结题报告
4. 结题鉴定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