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为做好2015年春季学期教学计划实施工作,要求各分院(部)严格按照《大连理工大学城市学院教学计划实施工作规定(暂行)》的规定做好各项工作。现将2015年春季学期在校生教材选用计划、教学任务安排及实践教学计划上报的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教材选用计划上报
各教学单位根据教学大纲要求及自编教材审批结果,认真填写与教学任务对应的《教材选用计划一览表》并于2015年10月27日(周一)下班前由课程负责单位主管教学领导签字后,送教学管理部审核,报主管院长批准。
二、教学任务安排上报
教学管理部根据审批后的开课计划形成《教学任务安排一览表》。各教学单位接到任务后,认真做好教学任务的组织、落实工作,合理安排任课教师并明确课程负责人,充分考虑重修课程等教学工作量的预留,如有特殊情况确实无法承担相应教学任务,应及时上报教学管理部协调解决;需要安排外聘教师承担教学任务,原则上要求具有副高级以上职称,并能够服从学院的时间安排。
各教学单位根据已验收合格的网络课程项目安排相应的教学任务,除特殊情况外,原则上已通过验收的网络课程项目必须下达教学任务。
各教学单位认真填写《教学任务安排一览表》,并于2014年10月27日(周一)下班前由课程负责单位主管教学领导签字后,送教学管理部审核,报主管院长批准。
三、实践教学计划上报
各教学单位根据开课计划,认真制定实践教学计划,包括实践(验)内容、教学大纲、教师安排、实践(验)地点、用车计划、耗材计划、差旅费计划等,认真填写《实践教学计划一览表》并于2014年10月27日(周一)下班前由课程负责单位的负责人签字后,送教学管理部审核,报主管院长批准。
四、编制《课程组织计划表》
各分院根据《大连理工大学城市学院教学计划实施工作规定(试行)》要求,依据课程教学大纲及公共基础课程教学进度(学院统一安排),组织专业教研室主任认真编制《课程组织计划表》,并于2014年11月7日(周五)下班前报送教学管理部。
《课程组织计划表》的编制要合理安排专业课程(专业基础、专业方向、专业选修)的教学进度,注意实验(上机、设计)环节与理论课之间的配合、相关联课程间知识点的衔接顺序,并尽量平衡各周次的教学负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