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
针对社会发展对教学的新要求,为促进教学工作的进一步发展,不断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学院决定在教育教学研讨会的基础上,制订适应新形势和新要求的2015级专业培养计划,具体安排与要求如下:
一、任务与时间安排
2015年1月-3月20日,为制定阶段。各专业应在2015年3月20日前完成制定工作,将文本和电子稿报教学管理部,如有新增专业方向、课程或教学环节调整的,同时上报论证报告及相应的《课程教学大纲》。
2015年4月1日前学院审核各专业的《2015级专业培养计划》。
2015年4月30日前完成《2015级专业培养计划》,及新课程、有变动的课程的教学大纲的印制。
二、要求
以稳定和发展、继承和创新为指导思想,在保持教学相对稳定的前提下,在认真总结《2014级专业培养计划》的基础上,结合社会发展对人才培养的新要求,科学制定2015级专业培养计划。工作目标是制订教育思想清晰、培养目标明确、课程体系科学、教学内容适宜、实施措施具体的专业培养计划。
具体要求见《制定2015级专业培养计划的原则意见》。
附件:制定2015级专业培养计划的原则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