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
根据大连市教育局,大连市委高校工委通知,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以及中共大连市委宣传部《关于开展“最美人物”系列主题宣传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工作方案》要求,进一步加强大连教育系统先进典型挖掘推介和宣传报道工作,市委宣传部联合市教育局,在全市开展 “最美教师”推选宣传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我院采取教师自荐、学院推荐的方式。欢迎教育教学一线教师踊跃自荐,请仔细阅读附件中的《大连市“最美教师”推选宣传活动工作方案》,符合推选条件的教师请上报如下材料:1、个人基本情况(包括姓名、民族、政治面貌、学历、出生年月、联系方式、工作单位及职务、个人简历、获得荣誉);2、简要事迹材料(300字以内,语言精练,体现突出事迹和工作亮点);3、个人主要事迹介绍(2000字);4、一寸免冠照片1张(jpg)。以上申报材料均须为电子版,供网络登录申报所用。Word文档即可。
请自荐的教师于2015年5月18日前将个人材料发送至suwj@dlut.edu.cn。
附件1:大连市教育局《关于做好大连市“最美教师”推选工作的通知》
附件2:《大连市“最美教师”推选宣传活动工作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