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
根据《辽宁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信息技术与教育融合创新试点工作的通知》(辽教办发[2016]8号)的要求,现组织申报工作。具体要求请查看http://www.lnen.cn/zwgk/zwtz/284291.shtml#userconsent#,申报材料于3月10日前由各部门统一报送教学研究部。
上一篇:关于召开学院2016年春季学期工作会议的通知
下一篇:大连理工大学城市学院关于2015年秋季学期学生转专业结果的公示
Copyright @ 2026 大连工程学院 版权所有 地址:中国·辽宁·大连市保税区广宁路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