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
辽宁省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教学成果奖每四年申报一次,为了做好成果申报工作,学院决定提前启动本项工作,请各部门认真总结四年来(2013-2016)的教学工作成果,积极申报,于6月30日前提交申报材料。
关于成果申报的具体范围、基本条件和标准、申报材料格式及要求,请参照《辽宁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12年辽宁省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教学成果奖推荐工作的通知》(辽教办发[2012]295号)文件精神进行填报。
申报材料:
1.各分院限报2项,部(中心)限报1项。
2.《辽宁省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教学成果奖推荐汇总表》纸质一式1份,并附电子版;《辽宁省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教学成果奖推荐书》纸质一式7份,并附电子版;《教学成果报告》纸质一式7份,并附电子版。
附件:
1.《辽宁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12年辽宁省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教学成果奖推荐工作的通知》
2.辽宁省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教学成果奖推荐汇总表
3.辽宁省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教学成果奖推荐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