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
根据《辽宁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委托项目主持人所在学校对辽宁省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教学改革研究立项一般项目进行验收的通知》(辽教办发〔2016〕185号),受教育厅委托,学院决定对2014年度辽宁省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教学改革研究项目进行结题验收。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结题验收要求
1.项目负责人需填写《辽宁省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结题申请书》,提交课题研究最终成果,并提供能证明课题研究成果的公开发表的论文、著作、课件、软件及获奖证书等支撑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2.学院成立专家组,对结题材料进行验收。
3.课题结题鉴定结果分为通过验收、暂缓验收和不予验收。
4.凡项目名称、项目主持人、项目参与人、参与人排序、项目主持人所在学校等情况有所变更的项目,项目主持人需提交说明。
二、结题验收材料
1.《辽宁省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结题申请书》一式1份(含电子版),后附研究最终成果及佐证材料复印件(一律使用A4纸印制,左侧装订);
2.结题报告一式7份,后附研究最终成果及佐证材料复印件。
3.佐证材料原件:证明课题研究成果的公开发表的论文、著作、课件、软件及获奖证书等支撑材料。
4.结题鉴定汇总表电子版。
三、结题验收时间安排
1.10月21日前项目负责人将申报材料报送教学研究部。
2.10月24日-25日,教学研究部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把审核合格的申报材料转交评审专家审阅。
3.10月26-28日,评审专家对课题进行验收,提交验收意见。
4.材料报送地点:教学研究部2208房间,咨询电话:065。
附件:
1.辽宁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委托项目主持人所在学校对辽宁省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教学改革研究立项一般项目进行验收的通知
2.辽宁省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结题申请书
3.辽宁省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结题报告
4.结题鉴定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