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
根据《大连理工大学城市学院教职工工作评价办法(试行)》,学院2016年度工作评价工作即将结束,现对在本次工作评价中评价结果为A的分院及个人公示如下:
一、工作评价为A的分院
电子与自动化学院
二、工作评价为A的个人(47人)
(一)教学单位(32人)
1.计算机工程学院(4人):肖大薇、何毅、姜立秋、杨兆宇
2.电子与自动化学院(7人):林敏、王鲁云、刘丽娟、于海霞、梅彦平、管秀雪、唐婷婷
3.管理学院(4人):曲宁、李海霞、宋新、王举
4.建筑工程学院(6人):林治丹、邹颖、马明舟、刘海芳、张广媚、刘兰兰
5.外国语学院(7人):姚姝、郝可欣、周晶、胡竞、王月婷、阎萍、王剑娜
6.艺术与传媒学院(2人):金明明、胡淼
7.基础教学部(2人):孙晓坤、张鹤
8.思政科研部(1人):何美子
(二)行政教辅部门(15人)
1.工程实践中心(1人):王増彩
2.学院办公室(2人):王战、宫桂红
3.人力资源部(1人):刘广善
4.招生就业部(1人):宋丽英
5.党群工作部(1人):赵宇
6.教学管理部(2人):孙天罡、李彧
7.学生工作部(1人):田叶胜
8.后勤保障部(1人):刘琳宇
9.网络信息中心(2人):苏小宁、王占民
10.图书馆体育馆(3人):李涛、杨光、王胜富、
对上述人员如有异议,请于4月1日前向人力资源部或院领导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