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
为落实《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41号),学院对教学管理和学生管理的相关规章制度进行了修订,已通过辽宁省教育厅的备案,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原对应文件即行废止。
为使广大师生和各级工作人员全面掌握修订后的教学规章制度,依法治教,依法治学,保持教学稳定,维护学生利益,学院决定召开教学规章制度培训会。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1.会议时间:9月28日(星期四)下午1:30;
2.会议地点:八楼会议室;
参加人员:各分院院长、副院长、学办主任;基础教学部、思政教研部、工程实践中心、创新实践中心、网络信息中心主任;各单位教研室主任;学生工作部、招生就业部主任;教学管理部、教学研究部全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