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
为进一步做好全省职称评审工作和高等学校人才队伍建设工作,辽宁省教育厅决定完善高等学校职称和高端人才工作专家库专家,根据《辽宁省教育厅关于完善高等学校职称和高端人才工作专家库的通知》,现就我院推荐职称评审工作专家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推荐专家条件
1.学术造诣深、作风正派、办事公道、能认真履行职责;
2.高等学校在职在岗教师、实验技术人员、教育管理人员;
3.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并聘任至相应专业技术岗位3年以上;
4.具有丰富的人才评价工作经验和较强的工作能力。
二、有关要求
1.请优先推荐国家、省重点学科和学校的特色学科的学科带头人、学术骨干和优秀中青年教师、教育管理研究人员和实验技术人员;
2.请各部门择优推荐符合条件的职称评审专家,填写《全省职称评审工作专家推荐表》,与电子版一并报送教学研究部。
推荐表报送截止时间2017年11月10日下午14:00。
附件:《辽宁省教育厅关于完善高等学校职称和高端人才工作专家库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