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
为保障学院教学的正常开展,保障师生的生命和财产安全,强化教职员工安全意识,进一步加大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力度,防止安全事故。根据上级文件精神,结合学院安全工作实际情况,学院安全管理委员会决定即日起全院各部门要针对本部门安全管理的薄弱环节,开展安全检查、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学院安全委员会将组织检查组对全院进行一次全面安全大检查。
一、具体检查内容和工作安排:
(一)消防安全
以教学楼、实验楼、体育馆、图书馆、学生宿舍、食堂、配电机房等重要场所,着重检查消防安全制度落实情况、建筑消防设备、设施和安全出口及疏散通道是否符合要求;应急疏散制度是否演练落实情况;师生对消防器材使用技能掌握情况。
(二)校园及周边安全
校园周边治安情况、交通情况,校园内经营场所对校园造成的安全隐患情况。
(三)食品安全及卫生防疫
以食堂饭菜为重点,着重检查食堂人员卫生、环境卫生以及食品原料采购、存储、加工、销售各个环境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和规范的落实情况;学院传染病疫情预防、监控及报告制度落实情况;学院卫生设施、餐饮设施、日常饮用水(包括饮用水设施)的管理情况。
(四)实验室安全
实验室责任机制落实情况;安全知识、操作规范培训情况;实验室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制定及师生对预案掌握情况;实验室安全用电办法落实情况;安全教育与制度落实情况。
(五)学生宿舍安全
重点检查寝室内是否留存易燃物品;是否存在使用违规电器,乱拉电线现象;阳台上是否放置易燃物品等情况;检查宿舍所有逃生安全出口在紧急情况下能否及时打开。
(六)设备安全
对校园内的供电线路、给排水线路、供热管线、消防室内外管线等设备进行全面彻底的检测和风险排查,要将检测中发现的安全隐患记录在案,上报待改;电梯、锅炉等重点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制度落实情况。
二、检查方式和要求:
本次安全大检查,采取各部门自检和学院检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各安全分委员会、各分院、各部门安全工作小组对本次检查要充分认识,认真布置,不留死角。对本部所涉及到的检查内容组织自查工作,对发现的问题能整改的自行整改,不能整改的报学院安全委员会。
三、检查日期及安排:
2017年12月28日至2018年1月10日,各安全分委员会、各分院、部门安全工作小组自查、整改(检测项目完成不了的可延期)。1月10日前将包括自检情况、隐患整改情况、未整改隐患及整改计划的总结填入报告表,经安全分委员会签字后上报学院安全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学院办公室)。
1月10至1月15日,学院安全委员会将根据各部门总结报告组织检查组进行全院安全大检查。
附:安全检查、隐患排查总结报告表
大连理工大学城市学院
安全管理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