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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制定《2018级专业培养计划》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8-01-12    作者:         点击:

各分院:

根据《大连理工大学城市学院2018年教育教学研讨的指导意见》的要求,请各部门按照2018年教育教学研讨所形成的统一认识,制定《2018级专业培养计划》。具体安排如下:

1.时间安排:2018年1月12日至3月30日,请各部门于3月30日前将《2018级专业培养计划》纸质版和电子版报送至教学管理部。

2.基本要求:

(1)总学分、课程体系结构、基本格式保持不变。

(2)在专业选修课部分,体现跨专业选修课程。

(3)与各专业所担负的内涵发展、创新创业改革试点、转型发展改革试点工作等上级要求相适应。

(4)提供课程变化、专业方向发展对照表。

(5)修订教学大纲。对于新课程、教学内容有变化的大纲进行修改。对教学内容的范围、深度、重点等缺乏明确的教学大纲,应进行修订。修订的教学大纲请各部门于2018年4月27日前报送至教学研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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