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
为规范和加强学院考勤管理,现根据《大连理工大学城市学院教职工考勤管理办法》,将学院考勤制度相关事项重申如下:
一、教职工要严格遵守工作时间,准时上下班。上、下班必须由本人进行打卡考勤,打卡时注意头像清晰可辨认,如无头像及头像模糊不可辨认均按他人代替打卡处理。
二、请假手续须提前办理。在请假前一日须将请假审批表报送人力资源部,如特殊情况不能亲自办理,可请其他教职工代为办理,待上班后再补齐手续。
三、加班申请须提前办理。工作日加班须在当日下班前、周末加班须在当周周五前将加班审批表报送人力资源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