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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9年“五一”节前安全大检查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9-04-18    作者:         点击:

各安全分委员会、各部门: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9年度高等学校科研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有效防范化解安全风险,防止安全事故,保障广大师生生命财产安全,结合我院安全工作的实际情况,学院安全管理委员会决定即日起全院各单位要针对本部门安全监管的薄弱环节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活动。学院安委会将组成检查组对各单位进行一次全面安全大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内容

1.消防与交通安全

重点对学生宿舍、食堂餐厅、各类教室、图书馆、体育馆、高层建筑等人员密集场所,配电室、电网线路、水电气设施等重点部位,电梯、锅炉等特种设备开展消防安全检查。着重检查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日常防火检查、巡查,维修动火管理;建筑消防设备设施和安全出口及疏散通道是否符合要求;应急疏散预案制定及演练情况;老师、学生对消防器材使用技能掌握情况;校园周边治安情况、校园车辆通行状况、班车及办公用车情况和经营场所对校园形成的安全隐患。

2.食品、饮用水安全及传染病防控

以食堂饭菜、引用水为重点,着重检查食堂人员卫生、环境卫生以及食品原料采购、存储、加工制作、用水、用气各个环节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和规范的落实情况;学校传染病疫情预防、监控及报告制度落实情况。

3.实验室安全

重点对各类教学实验室、实验实训基地、创新工作室、创业工作室、语音室、机房及实验用品仓库等开展安全检查。着重检查实验室安全领导责任制和责任体系建立完善情况;安全自查互查制度落实情况;实验室安全技能和操作规范培训情况;实验室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制定及师生对预案掌握情况等。重点检查用电、特种设备、实验设施以及危险化学品等重大危险源管控情况。

4.校园建筑安全

重点检查校园各建筑楼体以及各部门办公场所的安全情况,落实责任制。

5.校舍安全

重点检查学生宿舍、教工宿舍的安全和卫生管理情况。

二、检查方式和要求

本次安全大检查,采取各单位自查和学院检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各安全分委员会及各部门应召开内部安全会议,进行安全教育、部署安全自查,对发现的问题认真整改。学院安委会组成安全检查组对实验室安全、消防与交通安全、食品饮用水安全及传染病防控、校园建筑安全、校舍安全进行安全检查。检查结束后,学院安委会对检查发现的安全隐患向相关单位提出整改要求,并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跟踪指导,督促相关单位落实安全隐患整改。

各单位针对发现的问题,能解决的,应立即整改;暂时不能解决的,应制定出应急预案,以确保人员、设备安全,教学正常进行,同时制定有效的措施,限期整改,并报学院安全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学院办公室)备案。

三、检查日程安排

2019年4月18日至4月24日,各单位自查、整改。

2019年4月25日至4月28日期间,学院安委会组成安全检查组进行全校安全大检查,对问题单位提出整改要求。

2019年5月5日至5月10日,各单位应对照问题认真整改,并将本单位安全检查总结材料上报学院安全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学院办公室)备案。

望各单位遵照通知精神认真贯彻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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