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
根据《辽宁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普通高等学校第二批一流本科教育示范专业遴选工作的通知》(辽教办[2019]45号)(附件1)要求,现组织我院申报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1.申报范围:
辽宁省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综合评价成绩排名前35%的相关专业点;“十二五”以来获得省级综合改革试点专业、工程人才培养模式改革试点专业、优势特色专业、重点支持专业、创新创业教育改革试点专业的相关专业点。符合以上条件之一的已有三届及以上毕业生的本科专业即可申报,无名额限制。
此外我院可额外申报1个优势特色专业。
其他要求详见附件1。
2.申报时间及材料要求:
各申报部门于2019年5月29日(周三)下班前将《辽宁省普通高等学校一流本科教育示范专业推荐汇总表申请》(附件2)、《辽宁省普通高等学校一流本科教育示范专业申报书》(附件3)一式一份及电子版报送至教学研究部。5月30日组织我院第二批一流本科教育示范专业申报评审会。《辽宁省普通高等学校一流本科教育示范专业评审指标体系》见附件4。
附件:
1:《辽宁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普通高等学校第二批一流本科教育示范专业遴选工作的通知》
2:《辽宁省普通高等学校一流本科教育示范专业推荐汇总表申请》
3:《辽宁省普通高等学校一流本科教育示范专业申报书》
4:《辽宁省普通高等学校一流本科教育示范专业评审指标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