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部门:
根据《辽宁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19年高校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编制和发布工作的通知》(辽教办电[2019]189号)文件要求,请各相关部门对照学院首页信息公开中的《高等学校信息公开事项清单》在10月25日前完成相关信息公开事项的完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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