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
根据《大连理工大学城市学院职称评审管理办法(试行)》,为做好2019年职称评审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材料及要求
(一)考核确定助教、讲师
《大连理工大学城市学院助教(讲师)考核确定审批表》(附件1)原件一式3份。
(二)申报初级、晋升(转评)中级及以上层级,申报人根据申报系列填写相应表格:
1、《师德师风和学术行为审查表》(附件2)原件1份;
2、《意识形态情况鉴定意见》(附件3)原件1份;
3、《业绩审核表》(附件4)原件一式3份;
4、《2019职称申报个人情况简表》(附件5)原件1份;
5、学历证书,学历认证(学信网),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专业技术职称证书,反映本人专业技术能力、业绩成果材料及相应证明文件的原件;
6、以上材料形成一个PDF文档发送至cityhr@dlut.edu.cn。
(三)申报人所在部门上报
《2019年职称申报人员汇总表》(附件6),电子文档发送至cityhr@dlut.edu.cn,纸质版加盖公章报送人力资源部。
二、评审方式
1、考核确定初级、中级或申报初级、晋升(转评)中级,评审例会评委审查申请人材料,投票表决。
2、晋升(转评)副高级,各学科评议组评委审查申请人材料,听取申请人PPT形式陈述5分钟,对本组所有申请人排名后提交评审例会,介绍初审意见,全体评委讨论、评议后投票表决。
3、晋升正高级,各学科评议组评委审核申请人材料,听取申请人PPT形式陈述5分钟,将本组所有申请人排名后提交评审例会。评审例会全体评委听取申请人PPT形式陈述5分钟,讨论评议后投票表决。
三、评审通过率
正高级职称评审通过率不高于30%,副高级职称评审通过率不高于50 %。中级、初级职称评审通过率不高于90%。
四、时间安排
1、2019年11月18日11点前,各部门报送《2019年职称申报人员汇总表》;
2、2019年11月18日16点前,申报人报送申报材料;
3、2019年11月25日至27日,公示申报材料;
4、2019年11月28日至12月9日,评委会评审,学院党政联席会议审议名单,公示评审结果,上报省厅备案。
五、附件
附件1:《大连理工大学城市学院助教(讲师)考核确定审批表》
附件2:《师德师风和学术行为审查表》
附件3:《意识形态情况鉴定意见》
附件4-1:《专业技术资格申报业绩审核表》(教师系列)
附件4-2:《专业技术资格申报业绩审核表》(辅导员系列)
附件4-3:《专业技术资格申报业绩审核表》(教育管理研究系列)
附件4-4:《专业技术资格申报业绩审核表》(实验技术系列)
附件5:《2019职称申报个人情况简表》
附件6:《2019年职称申报人员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