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
现转发《关于开展金普新区2019年度新就业或自主创业高校毕业生补充人才认定工作的通知》(详见附件),符合申报条件者,请在12月9日前按要求提交材料到人力资源部。
联系人:刘广善(内线51458)
附件:关于开展金普新区2019年度新就业或自主创业高校毕业生补充人才认定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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