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党中央及教育部关于加强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的要求,加强我院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队伍建设,根据相关文件要求,相关专业专任教师、辅导员、机关教辅和胜任思政课教学的党政管理干部可以转岗为专职思政课教师,承担思政课教学工作,现将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思政课教师授课课程: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中国近现代史纲要、形势与政策。
二、基本条件
1、中共党员或中共预备党员。
2、遵守党的纪律、国家法律以及校规校纪,忠诚于党的教育事业,恪守学术规范,严谨治学,为人师表,关爱学生。
3、思想政治素质过硬,师德师风高尚,严守意识形态阵地。
4、有哲学、法学、经济学、教育学、管理学、文学和历史学等相关学科学习或工作经历,获得硕士学位以上,具有党务工作和学生思想教育工作经历者优先。
5、主持省部级及以上课题、获奖者优先。
6、来院工作两年及以上,且近两年工作评价均在合格以上。
三、转任程序
1、个人报名
面向校内相关专业专任教师、辅导员、机关教辅和党政干部开展思政课教师转岗工作。采取自愿报名形式,报名者需填写《大连理工大学城市学院转任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申请表》,明确讲授课程,并于11月13日下午3点前,将纸质申请表递交人力资源部。
2、资格审核及考核安排
人力资源部会同思政部、组宣部对申报人员进行资格审核,择优筛选符合资质的人员参加招聘环节考核。
招聘考核包括面试、试讲等环节。
联系人:刘广善
联系电话:0411-62695155
电子邮箱:liu5793@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