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充实我院辅导员队伍,加强辅导员队伍建设,根据相关文件要求,结合实际,决定在校内遴选符合条件的人员转任专职辅导员,现将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基本条件
1、中共党员;
2、具有坚定的理想信念和较高的政治素质,坚持四项基本原则,认真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
3、热爱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事业,具有强烈的奉献精神、职业道德和良好的身心素质;
4、熟悉高校学生工作,具有2年以上学生管理工作经验;
5、来院工作满2年及以上,且近两年工作评价均在合格以上。
二、转任程序
1、个人报名
坚持自愿报名形式,报名者需填写《大连理工大学城市学院转任专职辅导员申请表》,并于11月19日下午3点前,将纸质申请表递交人力资源部。
2、资格审核及考核安排
人力资源部会同学生工作部、组宣部对申报人员进行资格审核,择优筛选符合资质的人员参加招聘环节考核。
招聘考核包括面试、座谈等环节。
联系人:张未萌
联系电话:0411-626951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