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
根据《辽宁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推荐新文科研究与改革实践项目的通知》(辽教办〔2021〕51号)文件,现组织我院项目申报工作,具体事宜如下:
一、申报项目
教育部新文科研究与改革实践项目。
二、申报限额
全校2个名额,各教学单位可申报2个项目,全院择优上报2项。
三、申报材料
1.《新文科研究与改革实践项目推荐表》
2.《新文科研究与改革实践项目汇总表》
3.推荐项目前期基础和主要成果等必要的支撑材料。
四、专家推荐
向教育部新文科教育研究中心专家库推荐专家1人,填写推荐表。
五、要求
各单位在3月29日前将申报意向和简要材料报教学研究部,经学院研究确定后,教学研究部负责制备学校公文,各项目按省厅要求,4月8日前完成网上填报。
六、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刘琳宇,62695083,13040852@qq.com
附件:《辽宁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推荐新文科研究与改革实践项目的通知》
教学研究部
2021年3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