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
根据《辽宁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21年度高等学校基本科研项目(面上项目)立项工作的通知》(辽教办[2021]58号)文件,现组织我院项目申报工作,具体事宜如下:
一、立项范围
按照省里通知要求我院申报项目限报15项
二、申报材料
《2021年度辽宁省教育厅科学研究经费项目汇总表》电子版
《2021年度科学研究经费项目简介》纸质版、电子版各一份
三、要求
各部门在4月30日前将申报材料报教学研究部,经学院研究、评审、公示后,统一报送辽宁省教育厅审核备案。
联系人:刘琳宇;电话:62695083
附件:
1.辽宁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21年度高等学校基本科研项目(面上项目)立项工作的通知
2.2021年辽宁省教育厅科学研究经费项目汇总表
3.高校2021年度科学研究经费项目简介
教学研究部
2021年4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