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
根据《辽宁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组织申报2021年度普通高等学校校际合作项目的通知》(辽教办[2021]93号)文件,现组织我院项目申报工作,具体事宜如下:
一、申报范围及数量
按照通知要求,申报项目分为联合培养、教师互聘、协同创新、资源共享、合作交流等五个类别,合作对象可为省内外及国外高校。请分类填写《项目申报书》(见附件),每类项目每校限报5项,协同创新项目限报2项。
二、申报要求
各部门在4月30日前将申报材料纸质版、电子版各一份报教学研究部。
联系人:刘琳宇;电话:62695083
附件:辽宁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组织申报2021年度普通高等学校校际合作项目的通知
教学研究部
2021年4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