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通知

当前位置: 首页 > 学校通知 > 正文

大连理工大学城市学院关于开展2021年教育教学和实验技术岗位聘任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06-08    作者:         点击:

   

根据《大连理工大学城市学院教育教学和实验技术岗位聘任办法》、《大连理工大学城市学院教育教学和实验技术岗位聘任办法2020年实施方案》,经2021年6月8日院长办公会审议,开展2021年教育教学和实验技术岗位聘任工作。  

一、2020年度职称评审中取得副高级及以上职称的教职工,根据《2020年教育教学和实验技术岗位聘任办法实施方案》确定的空岗数进行竞聘,具体空岗数详见附件1,本专业无空岗的如所在教学单位有空岗可借用。  

二、教学测评(专家测评)分数、额定工作量、工作评价分数取值年度:2019、2020。  

三、学术考核分数的使用方式同2020年教育教学和实验技术岗位聘任办法实施方案》要求。学术考核周期:2018年9月1日至2020年8月31日。请参加本次竞聘的教师上报学术考核材料,具体日程安排如下:  

611填写大连理工大学城市学院学术考核表(附件2)并将申报材料(包括原件、复印件、学术考核表纸版及其电子版)报所在部门审核,其中原件所在部门审核后归还本人  

616日前,各部门将本部门参加考核人员的考核表公示三天。  

622各部门将本部门参加考核人员计分汇总(附件3)纸质版及电子版报教学研究部将个人申报材料复印件交教学研究部存档。教学研究部对各部门的报送材料进行复查、认定、汇总计分结果,并报送学术委员会  

625 日前,学术委员会通过考核结果。  

629教师工作部公示学术考核结果,三日后公布考核结果  

参加考核者应保证申报材料真实有效,如有不实者一经查证,本次考核即为不合格。  

群众认真行使监督权力,如发现他人申报材料有不实之处,或责任部门在审查、复核工作中未尽职责,均可实名举报。举报邮箱:cityjw@dlut.edu.cn。  

四、各部门于6月29日前将竞聘名单报教师工作部。  

五、本次聘任聘期为2021年4月至2022年3月。

2021年6月8日

 

 

友情链接: 教育部 就业信息网 图书馆 大连工程学院

Copyright @ 2026 大连工程学院 版权所有  地址:中国·辽宁·大连市保税区广宁路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