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
学院2021年度教学改革成果奖评审工作已经结束,根据《大连理工大学城市学院教学成果奖励办法(试行)》(大工城发【2018】18号)要求,经部门审核推荐,学院学术委员会评审、院长批准,共评选出教学改革成果奖7项,并根据6月27日学术委员会《关于调整我院教学改革成果奖中奖项等级设置》会议纪要精神,评出特等奖1项,一等奖2项,二等奖4项。具体评审结果详见附件。
附件:大连理工大学城市学院2021年度学院教学改革成果奖评审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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