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通知

当前位置: 首页 > 学校通知 > 正文

大连理工大学城市学院​校园安全隐患“大排查、大起底、大整治”专项行动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04-28    作者:         点击:

各安委会分委员会、各分院(部门)安全工作小组:

为切实消除校园安全隐患,有效遏制各类事故发生,按照《辽宁省教育厅关于开展全省校园安全隐患“大排查、大起底、大整治”专项行动的通知》要求,现就近期各类安全风险进行提醒,并就学院安全生产有关工作要求如下:

一、严格落实监管责任和主体责任

按照“管教学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学段必须管安全”的“三管三必须”责任体系,坚持“谁主管,谁负责”“安全第一”的工作原则,学院各安委会分委员会、各分院(部门)安全工作小组根据职能分工在职能业务范围内履行安全生产监管职责;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全员责任制”要求,构建和完善覆盖本单位各领域、各环节、各角落的到底、到边、到人的全覆盖责任体系,把责任压紧、压实。

二、紧盯重要领域、重点场所、关键部位

受气温升高、雨季来临以及节假日放假等因素影响,食品卫生、防洪防灾、楼宇工地以及实验室等安全管理风险增加,相关安委会分委员会、各分院(部门)安全工作小组、各二级单位要加强形势研判,加大隐患排查与整治力度,不可因分秒的懈怠造成不可挽回的生命财产损失。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加强房屋装修和改扩建的审批及施工监管,切实加强学校动火作业管理;要立即开展楼宇内配电室、设备间等空间以及走廊、大厅、隐蔽角落存放杂物的集中清理,规范配电室、设备间等功能空间的钥匙管理、使用,对发现的问题立行立改,消除安全隐患;要开展安全教育和警示提醒,增强师生生活、工作、学习、居家、出行中人身、财产安全以及防雷防电、防盗防诈意识。

三、开展安全隐患“大排查、大起底、大整治”专项行动

按照《辽宁省教育厅关于开展全省校园安全隐患“大排查、大起底、大整治”专项行动的通知》(附件1)要求,各安委会分委员会及各分院(部门)安全工作小组要通过拉网式、起底式、全覆盖、无死角的深入排查,发扬斗争精神、增强斗争本领,坚持攻坚克难、敢于动真碰硬,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清单管理、项目推进、精准问责,狠抓整改、跟踪问效、一盯到底。在常规检查的基础上,对照本次专项行动排查观测点逐条过关筛查,请各安委会分委员会、各分院(部门)安全工作小组,5月18日前将纸质版《排查发现问题汇总表》(附件2)报送至安全保卫部(行政楼201房间)。

四、加强联动协同,确保信息通畅

学院各安委会分委员会、各分院部门安全工作小组、各二级单位要把确保校园安全放在首要位置,加强工作协同联动、信息共享互通,增强“校园安全人人有责”的意识,一经发现存在安全隐患,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发生安全事故,严格落实信息报送要求。

附件1:校园安全隐患排查主要观测指标

附件2:大连理工大学城市学院校园安全隐患排查发现问题汇总表 


 

友情链接: 教育部 就业信息网 图书馆 大连工程学院

Copyright @ 2026 大连工程学院 版权所有  地址:中国·辽宁·大连市保税区广宁路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