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分院、各部门:
为切实加强门户网站建设和管理,充分发挥校园网站在人才培养、科学研究、招生就业、社会服务等方面的窗口功能作用,需要对校园网站信息进行全面更新。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校园网站信息化建设和管理工作。各分院、各部门对各自负责的网站信息认真梳理、全面自查,重点检查是否存在过期内容或不规范图文信息(如联系电话未更新或应删除的信息未删除)。
二、建立网页管理责任制。指派专人负责网站的维护、信息的审核和上传,对网站的基本情况、机构设置、联系方式、近期建设发展、教育教学活动等内容要及时更新。
三、严格落实信息发布保密审查制度,坚持“谁发布、谁负责”和“先审查、后公开”原则,确认好知悉范围并确保“上网信息不涉密、涉密信息不上网”。
四、请各分院、各部门于2023年9月20日前完成各自网站信息整体更新工作。9月21日起,党政办公室将会同相关部门对更新情况进行逐一检查。
特此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