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通知

当前位置: 首页 > 学校通知 > 正文

关于2023年教师节先进个人和先进集体评选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06-28    作者:         点击:

各二级党组织、各分院、各部门:

根据大工城发[2016]14号文件《大连理工大学城市学院教职工奖励办法》精神,现将2023年教师节先进个人和先进集体评选的相关安排通知如下。

一、评选项目及审核部门

类别

项目

审核部门

个人奖项

优秀主讲教师

教学研究部

优秀辅导教师

学生工作部

优秀育人奖

(考研指导教师)

就业工作部

优秀育人奖

(非考研指导教师)

人力资源部

优秀班级导师

学生工作部

就业工作先进个人

就业工作部

学生创新实践优秀

指导教师

创新实践中心

集体奖项

年度工作先进集体

人力资源部

就业工作先进集体

就业工作部

科研奖项

教学成果奖励

教学研究部

二、评选要求

1.先进个人和先进集体的条件和比例严格按《大连理工大学城市学院教职工奖励办法》(大工城发[2016]14号)中的规定执行。

2.各单位负责人要高度重视,认真学习文件精神,对候选人上报职能部门审核之前应在单位内部公示三日,未经内部公示的一经查实,取消评选资格。

3.上报时间:2023年7月10日前。

4.相关职能部门将负责的奖项评审结果(包括审批表)于7月24日前报人力资源部复审。

5.各单位可暂对所有审批文件进行网批,保留审批截图,纸质版签批材料于8月29日16时前报送人力资源部。

联系人及电话:王艺霏 13478696955

附件1:个人奖项申报审批表

附件2:集体奖项申报审批表

附件3:优秀主讲教师申报表

 


友情链接: 教育部 就业信息网 图书馆 大连工程学院

Copyright @ 2026 大连工程学院 版权所有  地址:中国·辽宁·大连市保税区广宁路1号